協恩中學
中一入學申請(2025-2026年度入學)

 
 
  1. 翌年所需繳付的學費將不少於現年的學費水平。以今年就讀中一至中五的學生為例,學生於翌年就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及中六時應繳交的學費將不少於現時$41,350的水平(如獲教育局批准)。
  2. 因應學校的發展和財務狀況,未來校方或需要再向教育局申請調整學費。
 

學費

本校是一所直接資助學校。現時學費水平如下:
中一: $41,350 中二: $41,350 中三: $41,350
中四: $41,350 中五: $41,350 中六: $41,350
備注:
  1. 翌年所需繳付的學費將不少於現年的學費水平。以今年就讀中一至中五的學生為例,學生於翌年就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及中六時應繳交的學費將不少於現時$41,350的水平(如獲教育局批准)。
  2. 因應學校的發展和財務狀況,未來校方或需要再向教育局申請調整學費。

學費減免計劃

為免取錄的學生因家庭財務狀況而放棄學額,學校設有學費減免計劃,向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學費全免、四份三免、半免、四份一免的支援。有經濟需要的學生,包括申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或獲學生資助處提供經濟援助者,可透過家長或合法監護人申請學費減免。有關申請學費減免詳情,可閱讀本頁末端所附資料或瀏覽學校網頁 <<2024-2025獎助學金資料>> 

2025-2026學年的學額

180

網上填表日期

開始:2024年10月12日(星期六),中午12:00
終止:2024年10月24日(星期),晚上11:59

備註:
  1. 申請人必須在2024年10月24日或以前填妥申請表格,並列印表格。
  2. 申請人必須親身或委託親友,於2024年10月26日(星期六)中午12:00前將表格,連用證明文件及報名費一併送交協恩中學,並獲本校職員發出收據,整個申請程序始告完成。本校不接受郵寄申請表及證明文件。
  3. 如申請人只在網上遞交申請表,而沒有在指定日期前將表格列印本、證明文件及報名費送交協恩中學,本校不會提供任何面試機會。

申請程序

步驟1
建立帳戶:(依據下頁指示)
  1. 登入:電郵地址
  2. 密碼:自設
  3. 其他:須提供學生的姓名(須與身份證的英文寫法一致)
步驟2
填寫表格A
  1. 學生個人資料 (須上載學生照及學生身份證,各以6MB為限)
  2. 家庭資料
  3. 聯絡資料
  4. 學業表現
  5. 課外活動或服務
  6. 獎項或成就
  7. 第1次面試選用語言(中文環節: 粵語或普通話)
  8. 聲明
備註:申請人在確認資料前,可修改上述各項內容。申請人確認資料後,所有資料均不能更改。
步驟3
  1. 確認表格A所有資料( 按「確認」)
  2. 遞交表格(按「遞交」)
備註:申請人在網上遞交表格後,申請程序並未完成。申請人必須於2024年10月26日(星期六)中午12:00前,親身或委託親友將表格A,連同證明文件及報名費,送交協恩中學,獲本校職員發出收據後,申請程序始告完成。
步驟4
  1. 下載表格A(PDF版,附有申請編號)
  2. 列印附有申請編號的表格A
步驟5(如適用)
  1. 填寫及遞交網上表格B及(或)表格C:
    • 表格B:運動表現或成就
    • 表格C:音樂表現或成就
  2. 下載及列印表格B及(或)表格C(PDF版)
備註:表格B及C只適用於有意參加運動技能測試日(表格B)或音樂技能測試日(表格C)的學生。
步驟6
  1. 申請者須於2024年10月14日(星期一)至10月26日(星期六)中午12:00前,親身或委託親友將以下文件送交協恩中學:
    • 表格A
    • 表格B及(或)表格C(如適用)
    • 出生證明文件影印本(如出世紙)
    • 小學四年級及五年級成績表影印本
  2. 遞交報名費:港幣75元正(現金)
    • 請保留收據
  3. 申請日期
    • 2023年10月14日(星期一)至10月26日(星期六)
    • 辧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5:00
      星期六:上午9:00至中午12:00
    • 公眾假期休息
    • 請注意到校遞交表格的截止日期為星期六

取錄程序

(見以下內容)本校會發出電郵,邀請適合的申請學生與家長參加於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的第二次面試。

第一次面試

  1. 面試日期:2024年11月16日(星期六)
  2. 面試時間:上午8:30至下午6:30(暫定)(個人面試時間另見第4項 )
  3. 在正常情況下,所有申請學生均獲邀參加第一次面試(有關安排須視乎實際情況而定)。
  4. 本校將於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 經電郵發出面試證,面試證上會註明學生的面試時間及相關資料。
    • 凡學生因學校考試、代表香港或學校參加比賽等重要事情而不能在指定時間參加面試,申請人須於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或以前以電郵通知學校(f1admission@hys.edu.hk),本校會視乎情況決定是否酌情為學生更改面試時間。
    • 本校不接受申請學生以補習、興趣班、家庭聚會、旅遊等理由申請更改面試時間。
    • 如有任可爭議,本校保留最終決定權。
  5. 面試形式:個人面試
  6. 面試語言:英語及中文(粵語)
    • 不諳粵語或粵語不流利的學生可選用普通話。
    • 本校將按申請學生在表格A所點選的語言(粵語或普通話)安排學生參加面試;如學生面試當日要求更改面試語言,面試成績或受影響,敬請注意。
  7. 評估範圍:表達能力、語文能力、思考能力、 運算能力、邏輯思維、創意等
  8. 面試服裝:小學校服(建議)

第二次面試

  1. 凡獲邀參加第二次面試的學生,將於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中旬期間收到本校的電郵通知。
  2. 第二次面試於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進行。
  3. 面試形式:學生在父母陪同下,與校長、副校長、助理校長或資深老師晤談。
  4. 遞交文件:於第二次面試當日, 須遞交小學六年級成績表及有關學業、課外活動、運動、音樂、服務等獎項或成就的證明文件。除小學六年級成績表外,所有證明文件的總頁數不能多於8頁A4紙。如有需要,請縮印文件。
  5. 語言:英文及中文(粵語) (以普通話為母語的申請學生可選用普通話)

運動技能測試日

  1. 以下項目設技能測試日(暫定):
    田徑、越野及三項鐵人
    (30/11 (六) 下午)
    羽毛球
    (12/11 (二) 下午)
    籃球
    (1/12 (日) 上午)
    劍擊
    (18/11 (一) 下午)
    足球 
    (20/11 (三)下午)
    曲棍球
    (14/11 (四) 下午)
    壁球
    (待定)
    游泳
    (24/11 (日) 晚上)
    乒乓球
    (27/11 (三) )
    網球
    (11/11 (一) 下午)
    排球
    (30/11 (六)下午)
     
  2. 凡有意參加運動技能測試日的申請學生,須填寫表格B(Sports Form)。
  3. 本校會依據表格B上的資料邀請適合的學生參加測試。
  4. 凡獲邀參加運動技能測試日的申請學生, 最遲會於測試日前兩天收到電郵通知。

音樂測試日

  1. 凡有意參加音樂測試日的申請學生,須填寫表格C。本校會依據填寫資料邀請適合的學生參加測試。
  2. 音樂測試日會安排在2024年12月首個星期內進行,日期待定
  3. 獲邀參加音樂測試日的申請學生,將於2024年11月29日或以前收到電郵通知。

取錄準則

評分項目 比重%
1. 面試表現 30
2. 學業成績 30
3. 課外活動表現 20
4. 操行/態度 20

申請結果

  1. 獲本校取錄的學生及候補名單的學生將於2025年4月28日或以前收到通知。
  2. 獲本校取錄的學生家長或監護人須於2025年4月29日或以前到本校註冊,並遞交小六學生資料表及簽署承諾書。
  3. 不獲取錄的學生將於2025年4月30日或以前收到結果通知書。

申請者須知

  1. 為確保申請過程公平、客觀,申請學生及其家長不可提供任何利益予本校員工。
  2. 申請表格內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及所遞交的文件只作收生用途。
  3. 本校會保存所有提交的文件/附件,直至收生程序完成為止。收生程序完成後,除非特別列明,否則文件/附件一律會被銷毀,不予奉還,敬請留意。

查詢

電話: 2711 0862
WhatsApp: 6049 9371 (只限訊息)
辦公時間: 上午9時至下午5時(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星期六)
電郵: f1admission@hys.edu.hk

 
 
 
 
 
網上申請 (已截止)
 
 

附件

學費減免及獎學金計劃(2024-2025

 


優質教育
  平等共享

秉承基督精神,協恩致力為不同背景的學生提供優質教育。不論任何社經階層,凡入讀本校的學生,均霑雨露,共享機會。本校撥備百分之三十的學費收入作為助學金及獎學金,為有需要經濟支援的學生,與及在學術、非學術範疇中表現卓越的學生提供學費減免及獎學金計劃。

 

 
學費減免計劃

 

  1. 學費減原則——保密及公平

所有學費減免申請皆依法處理,只限相關人士閱覽,以保障個人私隱。不論家庭背景,所有學生均被公平對待。

 

  1. 資格評估

協恩設立的資格評估準則,不遜於政府資助計劃的資格評估準則。

 

3.1  凡通過本校設定之「入息審查」(根據「家庭年度總入息」及「家庭成員數目」而釐定,詳見於下)的家庭,均符合資格申請學費減免計劃。

3.2  原則上,申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及學生資助處(學資處)之學生資助計劃的家,若按本校學費減指引申,視乎相撥備,均會獲學費減

 

  1. 入息審查

4.1 「家庭年度總入息」

4.1.1 「家庭年度總入息」包括:

- 家庭全年總收入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的全年收入﹔
- 與申請人家庭同住的未婚子女全年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如適用)﹔以及
- 親友給予的津助(如適用)。

4.1.2  「入息」包括:

花紅、津貼及兼職收入(不包括僱員強積金或公積金的強制性供款)。

4.1.3  一般而言,「年度總入息」包括上財政年度(四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的總入息。

 

4.2 「家庭成員數目」

4.2.1  「家庭成員」通常是指申請人、申請人配偶、與申請人家庭同住的未婚子女,以及由申請人及/或其配偶供養的父母。

4.2.2  「受供養父母」是指申請人或申請人配偶的父親或母親。在遞交申請時,他/他們必須沒有接受綜援及在本申請的一般資格評估年度內沒有受僱,並至少六個月:

(i) 與申請人的家庭同住;或

(ii) 居於申請人/其配偶自置或租用的物業;或

(iii)居於安老院並由申請人/其配偶支付有關費用或由申請人/其配偶提供全部生活費 用。

4.2.3  單親家庭在計算成員時將獲「加一」人數。

4.2.4 校本「同校姊妹」減

家庭如有多於一名女兒同時就讀協恩中學,自第二名女兒起,每名女兒在計算成員時將獲額外「加一」人數。(以五人家庭為例,如有三名女兒同時就讀協恩中學,第一名女兒計算的「家庭成員數目」為「五」,而第二及第三名女兒在計算時則上調至「六」及「七」。)

 

  1. 「學費減

本校學費減免計畫提供不同的學費減免幅度:

學費減免幅度  每年繳交學費金額
全免 (100%) $0
四分三免 (75%) 學費之25%
半免 (50%) 學費之50%
四分一免 (25%) 學費之75%

「學費減免幅度」參考學生資助處(學資處)之學生資助計劃所採用的算式而釐定,即:「家庭年度總入息」除以「家庭成員數目」加上「一」。詳情請參閱附錄之「學費減免表」。

 

6.1 學費減免於每年重新審批;一般而言,申請須透過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於每學年提交。

6.2  有關指引及申請表格可於本校網頁及內聯網(eClass)下載,亦可向本校學生福利部索取。

6.3  填妥的表格連同相關證明文件須於申請日期親身或郵寄交回本校校務處。

 

7.1 中一新生:在一般情況下,申請人應於新學年前(6月上旬)提交申請。

[備註:以學校通告/指引所示截止日期為準。]

7.2  中二至中六學生:申請人應於新學年前(6月下旬)提交申請。

       [備註:以學校通告/指引所示截止日期為準。]

7.3 插班生:申請人應於入學後一個月內提交申請。

7.4 其他(遭遇突發事情或有特殊經濟需要的申請者):凡遭遇突發事情或有特殊經濟需要的家庭(如家庭成員罹患痼疾、失去工作等),可於該學年隨時提交申請,本校將酌情審批。

 

  1. 以學為申

家庭如有多於一名女兒於本校就讀,需分別為每名女兒提交一份申請表格。

 

  1. 每年重新申

申請人須於每學年重新提交申請及相關證明文件。

 

  1. 審批機制

10.1 所有學費減免申請均於每學年由本校學生福利部審理,然後交由校長批核,並經學校管理委員會/校董會確認。

10.2  視乎「家庭年度總入息」及「家庭成員數目」,本校將按該年度的「學費減免表」批出不同幅度的學費減免,亦會按個別情況作酌情審批。

 

  1. 通知

11.1 一般而言,本校將於申請日期完結或收妥申請表格及相關證明文件後三十天內以郵寄方式通知申請人。

11.2 凡資料或文件不足者,將獲電話或電郵通知。

11.3 相關日子以該學年「學費減免指引」為準。

 

  1. 機制

12.1 如有足夠理據,申請人可向本校提出上訴。

12.2 有關上訴須於結果通知書所列日期一個月內提請。

12.3 所有上訴將由學校管理委員會/校董會成員及獨立人士組成的上訴委員會處理。

 

  1. 額外經——生

13.1 凡獲全免(100%)、四分三免(75%)或半免(50%)之家庭均符合資格申請協恩中學創機基金支援的生活津貼。

13.2 相關申請指引及表格將連同「學費減免結果」一併郵寄予凡獲半免以上的申請人。如有需要,亦可向本校學生福利部索取。

 

14.1 申請人有責任填寫真實及完整的資料,並提供所有相關證明文件。本校將按實際情況適時查核有關申請,以確保資源正確運用。

14.2 如非特別請求,所有申請文件一經遞交將不獲發還。

                                     

  1. 詢(學費減免計劃)
副校長:周希怡女士
教育及學生福利主任:梁文芮小姐
電話:27110862
辦公時間:早上八時至下午四時(星期一至星期五)

 



獎學金計劃

 

  1. 背景

學校推行全人教育,重視學生德、智、體、群、美、靈六育的發展,特設獎學金計劃,鼓勵學業成績優異或在體育、文化、服務等有傑出表現的學生。

有關獎學金的名額及金額不定,由學校管理委員會/校董會每學年議定。

 

  1. 學術獎學金:依據學生的業成績而頒發的學金

    準中一

    約20名,頒予在分班試成績最好的學生。

    中一至中五

    設全級成績首10名獎、學科獎、進步獎等。

    中六

    學校管理委員會/校董會每年依據中六學生在香港中學文憑試考獲的成績,議定中六獎學金的名額及金額。


  1. 非學術獎學金:依據學生在體育、文化、服務的表現而頒發的獎學金

    準中一

    約20名,頒予在體育或文化活動上有傑出表現的學生。

    中一至中六

    設金、銀、銅、嘉許獎,頒予在體育、文化活動或服務上有傑出表現的學生。



  1. 注意事項

    準中一

    學校會在下一個學年1-2月份,直接經家長的銀行賬戶,以扣減學費的形式發送獎學金。

    中一至中五

    中六

    獎學金會在下一個學年1-2月份,直接轉賬至家長的銀行戶口。

    獲僱主津貼子女學費者(如公務員)

    獲學費減免者


  1. 詢(獎學金計劃)
副校長:周希怡女士、楊璧嬅女士
會計部:吳佩芳女士
電   話:2711 0862
辦公時間:早上八時至下午四時(星期一至星期五)







Fee Remission Table學費減免表
(For 2024-25 Fee Remission Applications 供二零二至二年度申)

 

No. of Family Members

家庭成員數目*

 

Level of Fee Remission學費減* (%)

[School Fee Payable需繳學費] ^

100%

[$ 0]

75%

[$ 10,337.50]

50%

[$20,675.00]

25%

[$31,012.50]

0%

[$ 41,350.00]

Gross Annual Family Income家庭年度總入息* ($)

(rounded to the nearest dollar)

3

< 344,156

344,156

-

     406,765

     406,766

-

    469,375

   469,376

-

   531,986

    > 531,986

4

< 430,195

430,195

-

     492,497

     492,498

-

    554,800

   554,801

-

   617,104

    > 617,104

5

< 516,234

516,234

-

     574,682

     574,683

-

    633,132

   633,133

-

   691,582

    > 691,582

6

< 602,273

602,273

-

     656,868

     656,869

-

    711,463

   711,464

-

   766,060

    > 766,060

7

< 688,312

688,312

-

     731,960

     731,961

-

    775,609

   775,610

-

   819,258

    > 819,258

8

< 774,351

774,351

-

     807,052

     807,053

-

    839,754

   839,755

-

   872,457

    > 872,457

9

< 860,390

860,390

-

     882,144

     882,145

-

    903,899

   903,900

-

   925,656

    > 925,656

*Please refer to the coresponding explanation under the “Means Test” section above.

請參閱本文件「入息審查」下相關解釋。

 

School Fee學費 (2024-2025)

F.1 – F.6 (中一至中六): $ 41,350

( Subject to EDB’s approval 學費金額須經教育局審批後才能碓定。)

 

Points to Note事項

1.     School fee payable for the succeeding year after class promotion will be no less than the school fee payable for the current year. (Subject to EDB’s approval) 當學生在翌年升級後,所需繳付的學費將不少於現時的學費水平(如獲教育局批准)。

2.     Depending on the school’ s development and financial situation, fee revision applications may be submitted to EDB in future. 因應學校的發展和財務狀況,未來校方或需再向教育局申請調整學費。

 

^ School Fee Payable需繳付學費($)

School Fee Payable = School Fee approved by EDB for the School Year x [100- Level of Fee Remission (%)]

需繳付學費= 該學年獲教育局核准收取之學費x [100 -學費減免幅度 (%)]

 

 

 

 

 



網上申請 (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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