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一: | $41,350 | 中二: | $41,350 | 中三: | $41,350 |
中四: | $41,350 | 中五: | $41,350 | 中六: | $41,350 |
田徑、越野及三項鐵人 (30/11 (六) 下午) | 羽毛球 (12/11 (二) 下午) | 籃球 (1/12 (日) 上午) | 劍擊 (18/11 (一) 下午) |
足球 (20/11 (三)下午) | 曲棍球 (14/11 (四) 下午) | 壁球 (待定) | 游泳 (24/11 (日) 晚上) |
乒乓球 (27/11 (三) ) | 網球 (11/11 (一) 下午) | 排球 (30/11 (六)下午) |
評分項目 | 比重% |
1. 面試表現 | 30 |
2. 學業成績 | 30 |
3. 課外活動表現 | 20 |
4. 操行/態度 | 20 |
電話: | 2711 0862 |
WhatsApp: | 6049 9371 (只限訊息) |
辦公時間: | 上午9時至下午5時(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星期六) |
電郵: | f1admission@hys.edu.hk |
秉承基督精神,協恩致力為不同背景的學生提供優質教育。不論任何社經階層,凡入讀本校的學生,均霑雨露,共享機會。本校撥備百分之三十的學費收入作為助學金及獎學金,為有需要經濟支援的學生,與及在學術、非學術範疇中表現卓越的學生提供學費減免及獎學金計劃。 |
學費減免計劃
所有學費減免申請皆依法處理,只限相關人士閱覽,以保障個人私隱。不論家庭背景,所有學生均被公平對待。
協恩設立的資格評估準則,不遜於政府資助計劃的資格評估準則。
3.1 凡通過本校設定之「入息審查」(根據「家庭年度總入息」及「家庭成員數目」而釐定,詳見於下)的家庭,均符合資格申請學費減免計劃。
3.2 原則上,成功申領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及學生資助處(學資處)之學生資助計劃的家庭,若按本校學費減免指引申請,視乎相關撥備,均會獲學費減免支援。
4.1 「家庭年度總入息」
4.1.1 「家庭年度總入息」包括:
4.1.2 「入息」包括:
花紅、津貼及兼職收入(不包括僱員強積金或公積金的強制性供款)。
4.1.3 一般而言,「年度總入息」包括上財政年度(四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的總入息。
4.2 「家庭成員數目」
4.2.1 「家庭成員」通常是指申請人、申請人配偶、與申請人家庭同住的未婚子女,以及由申請人及/或其配偶供養的父母。
4.2.2 「受供養父母」是指申請人或申請人配偶的父親或母親。在遞交申請時,他/他們必須沒有接受綜援及在本申請的一般資格評估年度內沒有受僱,並至少六個月:
(i) 與申請人的家庭同住;或
(ii) 居於申請人/其配偶自置或租用的物業;或
(iii)居於安老院並由申請人/其配偶支付有關費用或由申請人/其配偶提供全部生活費 用。
4.2.3 單親家庭在計算成員時將獲「加一」人數。
4.2.4 校本「同校姊妹」減免安排
家庭如有多於一名女兒同時就讀協恩中學,自第二名女兒起,每名女兒在計算成員時將獲額外「加一」人數。(以五人家庭為例,如有三名女兒同時就讀協恩中學,第一名女兒計算的「家庭成員數目」為「五」,而第二及第三名女兒在計算時則上調至「六」及「七」。)
本校學費減免計畫提供不同的學費減免幅度:
學費減免幅度 | 每年繳交學費金額 |
全免 (100%) | $0 |
四分三免 (75%) | 學費之25% |
半免 (50%) | 學費之50% |
四分一免 (25%) | 學費之75% |
「學費減免幅度」參考學生資助處(學資處)之學生資助計劃所採用的算式而釐定,即:「家庭年度總入息」除以「家庭成員數目」加上「一」。詳情請參閱附錄之「學費減免表」。
6.1 學費減免於每年重新審批;一般而言,申請須透過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於每學年提交。
6.2 有關指引及申請表格可於本校網頁及內聯網(eClass)下載,亦可向本校學生福利部索取。
6.3 填妥的表格連同相關證明文件須於申請日期親身或郵寄交回本校校務處。
7.1 中一新生:在一般情況下,申請人應於新學年前(6月上旬)提交申請。
[備註:以學校通告/指引所示截止日期為準。]
7.2 中二至中六學生:申請人應於新學年前(6月下旬)提交申請。
[備註:以學校通告/指引所示截止日期為準。]
7.3 插班生:申請人應於入學後一個月內提交申請。
7.4 其他(遭遇突發事情或有特殊經濟需要的申請者):凡遭遇突發事情或有特殊經濟需要的家庭(如家庭成員罹患痼疾、失去工作等),可於該學年隨時提交申請,本校將酌情審批。
家庭如有多於一名女兒於本校就讀,需分別為每名女兒提交一份申請表格。
申請人須於每學年重新提交申請及相關證明文件。
10.1 所有學費減免申請均於每學年由本校學生福利部審理,然後交由校長批核,並經學校管理委員會/校董會確認。
10.2 視乎「家庭年度總入息」及「家庭成員數目」,本校將按該年度的「學費減免表」批出不同幅度的學費減免,亦會按個別情況作酌情審批。
11.1 一般而言,本校將於申請日期完結或收妥申請表格及相關證明文件後三十天內以郵寄方式通知申請人。
11.2 凡資料或文件不足者,將獲電話或電郵通知。
11.3 相關日子以該學年「學費減免指引」為準。
12.1 如有足夠理據,申請人可向本校提出上訴。
12.2 有關上訴須於結果通知書所列日期一個月內提請。
12.3 所有上訴將由學校管理委員會/校董會成員及獨立人士組成的上訴委員會處理。
13.1 凡獲全免(100%)、四分三免(75%)或半免(50%)之家庭均符合資格申請協恩中學創機基金支援的生活津貼。
13.2 相關申請指引及表格將連同「學費減免結果」一併郵寄予凡獲半免以上的申請人。如有需要,亦可向本校學生福利部索取。
14.1 申請人有責任填寫真實及完整的資料,並提供所有相關證明文件。本校將按實際情況適時查核有關申請,以確保資源正確運用。
14.2 如非特別請求,所有申請文件一經遞交將不獲發還。
獎學金計劃
學校推行全人教育,重視學生德、智、體、群、美、靈六育的發展,特設獎學金計劃,鼓勵學業成績優異或在體育、文化、服務等有傑出表現的學生。
有關獎學金的名額及金額不定,由學校管理委員會/校董會每學年議定。
準中一 | 約20名,頒予在分班試成績最好的學生。 |
中一至中五 | 設全級成績首10名獎、學科獎、進步獎等。 |
中六 | 學校管理委員會/校董會每年依據中六學生在香港中學文憑試考獲的成績,議定中六獎學金的名額及金額。 |
準中一 | 約20名,頒予在體育或文化活動上有傑出表現的學生。 |
中一至中六 | 設金、銀、銅、嘉許獎,頒予在體育、文化活動或服務上有傑出表現的學生。 |
準中一 | 學校會在下一個學年1-2月份,直接經家長的銀行賬戶,以扣減學費的形式發送獎學金。 |
中一至中五 | |
中六 | 獎學金會在下一個學年1-2月份,直接轉賬至家長的銀行戶口。 |
獲僱主津貼子女學費者(如公務員) | |
獲學費減免者 |
No. of Family Members 家庭成員數目*
| Level of Fee Remission學費減免幅度* (%) [School Fee Payable需繳付學費] ^ | ||||||||||
100% [$ 0] | 75% [$ 10,337.50] | 50% [$20,675.00] | 25% [$31,012.50] | 0% [$ 41,350.00] | |||||||
Gross Annual Family Income家庭年度總入息* ($) (rounded to the nearest dollar) | |||||||||||
3 | < 344,156 | 344,156 | - | 406,765 | 406,766 | - | 469,375 | 469,376 | - | 531,986 | > 531,986 |
4 | < 430,195 | 430,195 | - | 492,497 | 492,498 | - | 554,800 | 554,801 | - | 617,104 | > 617,104 |
5 | < 516,234 | 516,234 | - | 574,682 | 574,683 | - | 633,132 | 633,133 | - | 691,582 | > 691,582 |
6 | < 602,273 | 602,273 | - | 656,868 | 656,869 | - | 711,463 | 711,464 | - | 766,060 | > 766,060 |
7 | < 688,312 | 688,312 | - | 731,960 | 731,961 | - | 775,609 | 775,610 | - | 819,258 | > 819,258 |
8 | < 774,351 | 774,351 | - | 807,052 | 807,053 | - | 839,754 | 839,755 | - | 872,457 | > 872,457 |
9 | < 860,390 | 860,390 | - | 882,144 | 882,145 | - | 903,899 | 903,900 | - | 925,656 | > 925,656 |
*Please refer to the coresponding explanation under the “Means Test” section above. 請參閱本文件「入息審查」下相關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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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ool Fee學費 (2024-2025) F.1 – F.6 (中一至中六): $ 41,350 ( Subject to EDB’s approval 學費金額須經教育局審批後才能碓定。)
Points to Note注意事項 1. School fee payable for the succeeding year after class promotion will be no less than the school fee payable for the current year. (Subject to EDB’s approval) 當學生在翌年升級後,所需繳付的學費將不少於現時的學費水平(如獲教育局批准)。 2. Depending on the school’ s development and financial situation, fee revision applications may be submitted to EDB in future. 因應學校的發展和財務狀況,未來校方或需再向教育局申請調整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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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hool Fee Payable需繳付學費($) School Fee Payable = School Fee approved by EDB for the School Year x [100- Level of Fee Remission (%)] 需繳付學費= 該學年獲教育局核准收取之學費x [100 -學費減免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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